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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会计师(CFO)能力评价项目—企业类 招生简章(2026年版)

一、项目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度融入“双循环 ”新发展格局,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财务决策全过程,强化政治执行力,确保财务工作服务国家战略,锚定

“十五五 ”期间财务领域安全、创新、绿色、协同四大核心导向。在注重经济质效提升、绿色低碳转型以及科技创新驱动的时代背景下,总会计师作为企业和单位财务管理的重要领导者,核心工作将更加聚焦于推动财务数字化转型、强化战略财务管理、提升合规与风险防控能力,深度参与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创造。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总协)依据协会章程和业务范围, 2007年面向全国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及其后备力量组织开展总会计师(CFO)资质水平测试项目,在国家有关部门、社会各界的指导、支持下稳步发展,得到广泛关注与认可。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相关文件精神,立足行业发展方向,发挥行业组织优势,围绕新时期包括总会计师在内的财务管理人员对于战略思维、数字化技能、业财融合、合规与风险意识、持续学习等专业能力提升要求,持续开展总会计师(CFO)能力评价项目, 旨在通过对总会计师等高层财务管理人员及其后备力量进行针对性培训测试,以适应数字经济高速发展、企业治理现代化推进以及财税政策持续优化,推动会计职能拓展升级,向价值创造转变的行业发展趋势。

二、申报条件(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方可报名)

1.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能够遵守国家财经法规, 有良好的社会诚信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2. 熟悉国家财经法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现代企业管理知识;熟悉企业所属行业基本业务,具有较强组织领导能力,以及较强的财务管理能力、资本运作能力和企业风险防范能力;

3.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从事财务、会计、审计等专业性管理工作8年以上,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工作业绩;或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从事财务、会计、审计等专业性管理工作10年以上,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工作业绩;

4.具有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等国家职业资格;或具有会计类、审计类、管理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企业单位分管财务会计工作的行政副职或在财务、会计、审计等部门负责人岗位担任正职3年以上;或者在下属二级单位主管财务会计工作的行政副职或在财务、会计、审计等部门负责人岗位担任正、副职合计5年,或任部门副职5年。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申请总会计师(CFO)能力评价项目考试:

1. 因违反《会计法》、《总会计师条例》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而受到惩处记录的;

2.有刑事犯罪记录的;

3. 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

培训内容:职业道德、中国总会计师(CFO)能力框架、公司战略、公司财务、风险控制等;

培训方式:培训采用面授课程与网络课程相结合的方式。面授课程8天(64课时),网络课程64课时。

四、考试科目

1.专业知识水平科目:考核应考人员是否具备总会计师应有的职业道德,应掌握的专业知识;

2. 能力水平科目:注重考核应考人员的实务工作能力,财务战略与决策支撑能力;

3.论文撰写科目:应考人员根据个人履职情况、工作单位实际,撰写相关论文(不少于8000字)。

五、考试形式及合格标准

1.专业知识水平科目:闭卷机考,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120道,每题0.5分;多项选择题40道,每题1分。试卷满分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成绩合格,测试时间180钟;

2. 能力水平科目:开卷机考,题型为综合型案例分析题(5-6),满分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成绩合格,测试时间180分钟;

3.论文撰写科目:开卷考试,考试日期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满分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成绩合格。

专业知识水平科目、能力水平科目、论文撰写科目成绩均在60分以上(含60分)为考试成绩合格。考生可在考试日期后60日左右在中总协网站进行成绩查询(www.cacfo.com)。

六、补考政策 

考试未通过人员补考期限为5年,即5年补考期内( 自第一次考试之日起连续5),补考考生有6次补考机会,可根据自己学习进度情况自主选择补考时间;每次补考必须申请所有不合格科目的补考。

补考费用:专业知识水平科目:200/人,能力水平科目:400/人,论文撰写科目:400/人。

七、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分为四档(均不含教材费,教材费308/套);

参加面授和网络课程系统培训后考试,收费标准为人民币12880/人;

只参加面授课程培训后考试,收费标准为人民币11600/人;

只参加网络课程培训后考试,收费标准为人民币8700/人;

不参加任何培训直接报名考试,收费标准为3900/人。

八、项目证书及查询

符合申报条件,考试合格的学员,由中总协颁发《总会计师(CFO)能力评价证书》,可在中总协网站www.cacfo.com查询。

九、报名方式

所有报名人员需在中总协指定的总会计师(CFO)能力评价项目授权机构进行培训报名和考试预报名,并在机构指导下进行考试网络报名。

报名材料如下:

1.填写总会计师(CFO)能力评价项目报名申请表;

2.提供本人身份证、本简章第二条 申报条件 ”中所列相关证书及工作证明原件及彩色扫描件; 

3.提供本人近期2 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电子版照片要求:J PG/JPEG  格式,410×530 像素,文件不大于 200KB)。

十、相关信息

项目信息将在中总协网站(www.cacfo.com)发布。

十一、发布与实施

《总会计师(CFO)能力评价项目—企业类招生简章(2026版)》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属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秘书处。

十二、联系方式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综合项目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  郝老师 010-88191848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秘书处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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