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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会计师 (CFO) 能力评价项目—企业类招生简章 (2023年版)

 

 

 

、项目背景

总会师是我国会计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企业和位财务管理的重要领导者,也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推动经济社发展的重要力量。随着我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需要总会计师为核心的会计人才队伍,更好地发挥在财务管理、战略理、风险管理等方面的作用,因此应着力加强我国总会计师人才队伍建设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总协)依据协会章程和业务范围,自2007年面向全国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及其后备力量组织开展总会计师(CFO)资质水平测试项目,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取得了长足发展,得到广大企事业单位和财务管理人员的关注和认可。根据《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财会〔2021〕27号)、《会计行业人才发展规划(2021-2025年)》(财会〔2021〕3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中总协立足新发展阶段,积极响应党中央关于加强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要求,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财政会计改革发展需要,在总会计师(CFO)资质水平测试项目开展多年的基础上,通过更新项目教材、完善项目体系,将项目整体提升为总会计师(CFO)能力评价项目,旨在通过对总会计师等高层财务管理人员及其后备力量有针对性的进行培训和测试,着重增强其科学思维、创新提效、风险等能力,促使总会计师等高层财务管理人员及其后备力量能力更元、结构更优化,从而更好为我国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申报条件(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方可报名)

 

1.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能够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具有良好的社会诚信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2.熟悉国家财经法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现代企业管理知识;熟悉企业所属行业基本业务,具有较强组织领导能力,以及较强的管理能力、资本运作能力和企业风险防范能力;

 

3.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从事财务、会计、审计等专业性管工作8年以上,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工作业绩;或大学专科以上化程度,从事财务、会计、审计等专业性管理工作10年以上,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工作业绩;

4.具有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等国家职业资格;或会计类、审计类、管理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企业单位分管财务会计工作的行政副职或在财务、会计、审等部门负责人岗位担任正职3年以上;或者在下属二级单位主管财会计工作的行政副职或在财务、会计、审计等部门负责人岗位担任正、副职合计5年,或任部门副职5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申请总会计师(CFO)能力评价项目考试:

1.因违反《会计法》、《总会计师条例》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而受到惩处记录的;

 


2
.有刑事犯罪记录的;

3.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

培训内容:职道德、中国总会计师(CFO)能力框架、公司战略、公司财务、风险控制等

训方式:培训采用面授课程与网络课程相结合的方式。面授课程8(64课时),网络课程64课时。

四、考试科目

1.专业知识水平科目:考核应考人员是否具备总会计师应有的职业道德,应掌握的专业知识

2.能力水平科目:注重考核应考人员的实务工作能力,财务战与决策支撑能力;

3.撰写科目:应考人员根据个人履职情况、工作单位实际,相关论文(不少于8000)。

、考试形式及合格标准

1.专业知识水平科目:闭卷机考,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120道,每题0.5分;多项选择题40道,每题1试卷满100分,60分以上(含60)为成绩合格,测试时间180

2.能力水平科目:开卷机考,题型为综合型案例分析题(5-6),满分100分,60分以上(含60)为成绩合格,测试时间180钟;

3.论文撰写科目:开卷考试,考试日期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满分100分,60分以上(含60)为成绩合格。

专业知识水平科目、能力水平科目、论文撰写科目成绩均在60分以上(含60分)为考试成绩合格。考生可在考试日期后80日左右在中总协网站进行成绩查询(www.cacfo.com)。

、补考政策

考试未通人员补考期限为5年,即5年补考期内(自第一次考试之日起连续5),补考考生有6次补考机会,可根据自己学习况自主选择补考时间;受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考生补考机会顺延。每次补考必须申请所有不合格科目的补考

考费用:专业知识水平科目:200/人,能力水平科目:400/人,论文撰写科目:400/人。

、收费标准

费标准分为四档(均不含教材费,教材费226/套);

 

面授和网络课程系统培训后考试,收费标准为人民币12880/人;

只参加面授课程培训后考试,收费标准为人民币11600/人只参加网络课程培训后考试,收费标准为人民币8700/人不参加任何培训直接报名考试,收费标准为3900/人

、项目证书及查询

符合申报条件,参加面授和网络课程系统培训后考试合格的,由中总颁发《总会计师(CFO)能力评价证书》,同时由人力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颁发《培训证书》。

符合报条件,但不参加任何培训,考试合格的学员(收费标3900元/人),只颁发《总会计师(CFO)能力评价证书》,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的《培训证书》。

颁发的证书可分别在以下网站查询:

 

《总会计师(CFO)能力评价证书》可在中总协网www.cacfo.com查询;

 

培训证书》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网站http://ethrss.cn/查询。

九、报名方

 

所有报名人员需在中总协指定的总会计师(CFO)能力评价项目权机构进行培训报名和考试预报名,并在机构指导下进行考试网报名。

名材料如下:

 

1.填写总会计师(CFO)能力评价项目报名申请表;

 

2.提供本人身份证、本简章第二条“申报条件”中所列相关证及工作证明原件及彩色扫描件;

3.提供本人近期2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电子版照片要求:J

PG/JPEG格式,410×530像素,文件不大于200KB);


4.提供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电子版照片要求:JPG格式、358像素(宽)×441像素(高)、分辨率350dpi,照片尺寸32mm×26mm,照片大小应在50KB左右,最大不超过150KB)。

、相关信息

 

目信息将在中总协网站(www.cacfo.com)发布。

十一、发布与实施

总会计师(CFO)能力评价项目—企业类招生简章(2023)》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属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秘书处。

十二、联系方

 

国总会计师协会综合项目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郝老师010-88191848

 

 

 

 

 

总会计师协会秘书处

20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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